1.负责统筹协调学校跨部门与各级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等国(境)内合作对象的合作;
2.负责校内跨部门与合作对象合作合同的归口管理,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、督查和考评;
3.负责协调校内跨部门开展国(境)内合作的相关工作;
4.负责开展国(境)内合作筹划、联络和研究等工作;
5.负责地方研究院的归口管理和考核;
6.负责学校定点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;
7.负责学校对口支援工作;
8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